一是广泛宣传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,鼓励和引导农民抱团经营,新扶持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1户,总数达到533户。二是积极开展“红盾护农”执法行动,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经营行为,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4起。三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,严格规范合同签订行为,指导农户签订订单合同40份。四是深入开展“一所一标”商标富农活动,帮助涉农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商标5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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