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力、执行力,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格监管责任明确到位、日常巡查落实到位、一票承诺制度执行到位、违法案件查处到位、食品安全工作督察到位的“五个到位”工作目标,鼓楼分局探索推出食品安全监管督办通知制度。

分局成立食品安全督察队,由主管局长、消保股、监管股、注册股和人教股共同组成,每周对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一次督查,每月进行通报讲评。

督查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。每次督查前,各工商所提供3户必查食品经营户,督察队另外随机挑选3户进行暗查。主要检查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、是否按要求悬挂、食品经营健康管理制度和一票承诺制度是否认真执行,查看有无“三无”、过期、假冒伪劣食品。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当场通知辖区工商所所长到场,下达督办通知书,由所长签收确认。要求工商所在2日内 将督办问题的前期查处整改情况反馈分局消保股备案,15日内将案件办理结果及行政处罚决定书报送分局消保股存档,确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。

督办情况与工商所、网格责任人的年底评先评优挂钩。被督办一次,工商所年终绩效考核扣除一定分值,对督办次数较多、整改不彻底、反馈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,取消年终评优资格。

督办通知制度推行一个月来,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心明显增强,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数量明显增加,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明显提高。截止目前,该局共下达督办通知书4份,通过督办立案查处食品违法行为4起。

 

 

 


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版权所有 Copyright © 2009-2010 豫ICP备06005752号
地址:开封市金明东街   邮政编码:475004   

Powered by PageAdmin CMS